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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2018-01-10     来源:萍乡日报 字号:[            ]

  李小豹主持

  1月9日,市委书记李小豹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会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军作了题为《正确认识 把握权限 积极作为 切实做好设区地市立法工作》的讲座;听取了萍乡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萍乡市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书面学习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印发<2018-2022年江西省基层党建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的主要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立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中央、省委先后出台了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文件,市委也出台《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被赋予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落实了立法人员、机构、编制,出台了《中共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地方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的办法》等6项制度性文件和《市人大常委会五年(2017-2021年)立法规划项目库》,先后通过了《萍乡市立法条例》《萍乡市燃气管理条例》。

  会议要求,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准确把握党对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落实好地方立法主要任务,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强化组织保障。要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原则,做好地方立法,深化依法治市实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不断建立完善适应建设现代化新萍乡需要的地方性法制体系,为我市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全面推动法治萍乡建设,精心谋划选题,注重结合萍乡地方特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确保地方立法质量,把立法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要强化衔接配合,在积极稳妥立法的同时,对即将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执法情况、实施效果要及时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会议强调,开展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是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配合考核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各项工作。市纪委要结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严格标准程序,优化考核方法、突出问题导向,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考核任务。要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要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会议指出,省委出台的《2018-2022年江西省基层党建工作规划纲要》是指导我市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指南。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精准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着力提高我市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把全市各领域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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