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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司法局“民调评政”工作参评报告
2014/02/08       来源: 萍乡市司法局
   

  萍乡市司法局“民调评政”工作参评报告

  主要负责人   胡自国

  部门联系电话 6767402

  工作主要成效

  今年以来,萍乡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推进平安建设、法制建设、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五大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社区矫正规范有序开展。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57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765人,累计撤销缓刑1人,累计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1人,目前监管990人,实施教育、监管、帮扶三项工作齐头并进,没有1人发生重新犯罪。全市接回刑释解教人员1370人,接回率100%。

  2、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今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8972起,调处成功8709起,调处成功率97%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398件,群众聚集345件,群众集体上访427起。

  3、着力推进“六五”普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和依法治理的目标任务。举行了“法律进学校”活动启动仪式。在芦溪县召开“法律进乡村”现场会议。组织“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圆满完成省普法中期督导组对我市“六五” 普法中期检查督导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司法局联合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局推出六项举措,建立企业法律专家服务团。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律师全天候参与市委市政府群众信访接待。到10月底,律师参与群众信访接待2700余人次,化解群众集体上访25起,处理信访问题250余起,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5、积极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办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1281件,完成今年办案任务的106.7%,完成法律援助义务咨询等事项9248件,惠及困难群众11323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200万元。

  6、着力做强做大司法鉴定工作。针对萍乡司法鉴定机构规模小,鉴定项目单一,投入先天不足的实际,市司法局按照“优化结构,做出品牌”的思路,重组了江西吴楚司法鉴定中心,增加了司法鉴定业务项目。该中心的烟花鞭炮、法医临床、法医毒物已分别通过国家级、省级资质认定。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完成各类司法鉴定2137例,其中法医类鉴定1883例,非法医类鉴定234例,法院采信率达98%以上。

  7、积极推进公证服务工作,今年全市办证、服务收费双双上升,其中赣西公证处、芦溪公证处、安源公证处办证收入增长较快。公证质量继续保持零投诉,零赔付、零错案的好成绩。全市共办理公证事项6485件,其中国内公证5384件,涉外及港澳台公证1101件,为公证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4000余万元,调解和预防各种纠纷100余起。

  8、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各县区对缺位的司法所所长配齐配强,调整充实司法所干部,培训司法所长。改进司法所业务装备,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功能。安源区城区4个街道司法所将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职能全部下沉一级到社区,做到队伍加强,工作下移,服务基层,贴近群众。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反对腐败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审批、车辆管理、接待管理等规章制度。

  服务承诺

  一、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和服务,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推进矛盾纠纷调解。积极宣传推广“杨斌圣调解工作法”,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四、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开展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活动。

  五、减少行政审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核准登记在7日内完成。律师事务所、公证、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登记、执业核准7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上报省厅。

  六、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法律服务机构执业活动,开展法律工作人员诚信服务,争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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