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萍乡市开展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办字[2011]6号)精神,为切实解决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今年继续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测评对象、内容、方式。在总结前两年开展活动经验基础上,今年对 “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中的市级测评对象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确定了113个市级测评对象(见附件1)。测评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的情况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六个方面重点工作的情况。测评方式继续采用监测点的监督测评、明察暗访监督测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三种测评方式相结合。
2、建立测评代表候选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测评对象根据自身工作职能,从其服务对象中各选取不少于30名候选测评代表,测评代表以企业主、重大项目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社区代表、民生工程受惠群体为主(汇总登记表见附件2)。测评代表名单于4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效能办。市效能办将建立测评代表候选库,从中抽取若干名测评代表开展集中测评。
3、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测评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提升发展水平,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制定具体举措,作出具体承诺,同时将主要职能、服务内容和对象、服务承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一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格式(见附件3)将测评对象公开服务承诺书于4月1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市效能办。市效能办将在市政府网站“机关效能建设”网页中予以公开,以便社会各界监督和测评。
4、按时报送活动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测评对象扎实开展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切实履行服务承诺,并于7月10日前报送上半年开展活动及履行服务承诺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送全年活动情况。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测评对象,扎实开展测评活动。每季度末向市效能办报送一次活动进展情况。
市效能办联系电话:6227978
联系人:陈为真 刘振宇
附件:1、2011年度市级测评对象名单
2、候选测评代表汇总登记表
3、公开服务承诺书格式
2011年3月30日